打印

您当前的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科技小院培训基地的函

  • 发布日期:2023-02-27
  • 浏览次数:7869

 

 

为了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加速推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三部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7号)的专项工作,更好地发挥科技小院在人才培养、科技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规范科技小院建设管理,确保各培养单位科技小院人才培养方案高质量实施,推动研究生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与农业农村发展紧密结合,经请示教育部,成立全国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现面向全国征集科技小院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以提升科技小院建设管理能力、促进科技小院经验交流为目标,引导各培养单位打造特色突出、功能完备、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科技小院,服务乡村人才振兴。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须三部门支持建设科技小院的依托单位

2.培训基地:拥有建设基础较好、管理机制完善、具有特色的科技小院,拟开展培训地点拥有可供开展考察交流学习的科技小院基地不少于2-3个;能够提供已建、在建科技小院典型案例;

3.条件保障:具有组织开展培训的服务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经验,提供支持配套条件,保证人力物力,能够承接80-100人/批次规模的培训活动;

4.培训师资与内容:申报主体拥有或者能够推荐科技小院建设经验丰富的小院导师做为专家开展培训交流,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强农政策贯彻宣讲、特色科技小院人才培养模式介绍、科技小院社会服务模式经验交流、助推县域农业绿色转型或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分享、与科技小院师生座谈、科技小院实地考察等环节进行。

二、组织管理

1.科技小院培训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有关规范和要求,务实做好培训会组织工作,严格财务收支管理。

2.培训基地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培训方案,报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审议,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要服从全国农业教指委指导,并向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办公室报告工作并及时上报培训材料总结用于归档、留存备查。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27-2023年3月10

2.申报材料:提交盖有申报主体单位公章的申请表

3.征集名额:此次征集5-10个培训基地,宁缺毋滥,满额与逾期不再受理。

请拟申报的单位将《科技小院培训基地申请表》盖章版提交至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箱maekjxy@cau.edu.cn。

四、联系人

王湘琳王美玉,010-62732630,maekjxy@cau.edu.cn

 

附件:科技小院培训基地申请表.docx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6 

 

 

(扫一扫关注我们)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09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 协助